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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地在蓉居民办理涉外公证事项的思考

发布日期:2017-10-16

目前,我国公民申办前往国的有关签证等事项时,在对方要求提供的必备材料中,往往都需要提供有关申请人对其发生在国内的法律行为和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事实的公证文书, 以便得到签证及处理有关涉外事项。这种公证具有域外的法律效力。

涉外公证文书常用于我国公民出国留学、工作、探亲、定居、旅游。一般来说,当事人申请办理涉外公证事项,应到具有涉外公证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而成都公证处作为司法部核定的具有办理涉外资格的公证处,是否可以受理户籍所在地不在本市的我国公民申办前往国所需公证?《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公证机构及公证员一般根据本条之规定受理当事人的申请。但事实上,在办理大量的公证事项实例中,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普遍存在。

不久前,当事人徐某与其妻周某到成都公证处申办用于在美国探亲、工作和生活所需的亲属、出生、结婚公证。当事人徐某称,其本人的户籍所在地在广东省广州市,但配偶户籍所在地在成都市,且本人长期在成都工作生活,要求在我处申办前往美国探亲(申请人的女儿现在美学习工作)所需的亲属、出生、结婚等公证,本公证员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两个以上当事人共同申办同一公证事项的,可以共同到行为地、事实发生地或者其中一名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的的公证机构申办。据此,本公证员受理了徐某的申请。

经审查,徐某申办的公证事项中的亲属、结婚符合两个当事人共同申办同一公证事项可以共同到其中一名当事人住所地(其配偶周某户籍所在地是成都市青羊区)申办的规定,管辖不存在争议;但徐某申办的出生公证虽是用于同一事由和目的,但不能认定是同一公证事项。如果建议当事人到户籍所在地广州市办理,显然在时间和费用上无形给当事人增加了成本,同时也违背了办理公证事项本着“方便当事人”这一原则。鉴于当事人申办的公证事项不涉及不动产,可以适用“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而当事人徐某经常居住地确在成都,有固定居所且在成都工商部门注册了有限责任公司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当事人徐某向本公证员出示了“常住人口登记卡”和经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据以上事实,本公证员受理了徐某申办的出生、亲属、结婚公证并出具了公证书。

此外,户籍不在本市的中国公民在实际的需要中还涉及申办其它涉外类公证事项, 如当事人的签名、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只要能方便确认其真实性且公证书的使用效力不受影响,我以为是可以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四条、十五条的规定为其受理并出具公证书。

一直以来,是否可以受理户籍地不在本市的中国公民公民申请办理前往国所需的的公证事项,业内存在很大争议,也长期困扰着承办公证员和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当事人。而事实上,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深刻变化和发展,劳动力、资本、人才的平繁流动,人们很难再像以往传统社会那样固定在一地一市生活、工作、学习,尤其在经济水平发展较快的中心城市,公民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情形普遍存在,这就为公证工作的服务对象和范围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思考。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如何在公证工作中充分体现便民原则,为群众包括长期在本市生活工作的外地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也是实现公证服务职能的一个重要平台。笔者以为只要在不违背真实性原则的前提下,当事人能够向公证处如实说明在经常居住地申办公证的理由及相关情况,提供能够证明其在申办地居住、工作、学习、经商等相关事实依据(如房产证、暂住证、学籍证、在职证明等),且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申办的公证事项涉及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经审查真实、合法,公证处应当从便民原则出发受理当事人的申请。这也是最大限度节约当事人的办事成本,更好履行公证职责、扩大公证法律服务范围、提升公证法律服水平的要求。

受理户籍不在本市公民办理涉外类公证事项的意义:成都作为西部特大中心城市,对外开放的水平不断提升,有两百多家世界五百强企业在此落户,聚集了全国乃至世界发达国家的各类精英和高端人才,他们长期工作生活在成都,为成都的发展和对外开放作出了贡献,而他们的工作性质也决定了具有充分的涉外性,需要成都这座国际化城市提供全方位的涉外法律服务。成都公证处作为四川省最早也是第一家具有涉外办证资格的公证处,同时也是西南地区唯一经外交部、司法部授权代当事人办理外交部和各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公证处,我们要不断提升和打造成都公证处对外法律服务窗口的形象,为他们提供更优的创业坏境,更多更快的公证法律服务,让海内外人士都能感受到成都这座城市的国际化程度和文明程度,为我市建设“法治环境最佳、法律服务最优、法治环境最浓”的法治成都,推动成都领先发展,实现成都两大跨越,谱写“中国梦”成都篇章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