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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证处业务用房装修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供应商比选邀请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17

为规范有序推进我处业务用房装修工作,拟通过比选邀请的方式,择优选定一家工程咨询单位为我处业务用房装修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公证处业务用房装修项目建议书编制供应商比选。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对成都公证处位于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道306号4层1号的业务用房装修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该房屋面积为3202.19㎡,主要分为业务服务区、公共活动区、后台办公区三个区域,其中,业务服务区包括办证接待大厅、咨询接待处、公证员办证室、影像采集室、接待室、收费室、发证室等;公共活动区包括会议室、员工活动室、更衣室、卫生间、走廊、门厅等;后台办公区包括办公室、制证中心、档案中心、投诉调解室、信息机房、资料储存室、库房、安保室等。

2.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并出具相应报告。

3.项目最高限价:本次服务费用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标准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资质。

(二)须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的备案单位。

(三)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三年内无仲裁或诉讼涉入,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市场禁入的“黑名单”情况。

(四)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报名所需资料

(一)比选单位的基础资料(含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是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备案单位的印证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三)报价函原件;

(四)公司基本情况及人员简介。

以上资料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鲜章)。

五、递交方式和截止时间

比选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16:00。比选申请人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并标记的比选材料递交至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33号东方希望中心2栋4楼成都公证处行政部办公室,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六、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公证处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33号东方希望中心2栋4楼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8-85939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