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居老人:这是我所期望的“老有所养”
发布日期:2022-11-10
这位独居八十余年的老人不久前离世了,为他买墓地,给他带鲜花和可乐的人叫郑华。
他们既不是父子关系,也不是叔侄关系,他们是没有任何亲缘关系的陌生人,却是相伴近十年的家人。
老有所养是李平的最大心愿:
2012年,郑华在路边扶起站不起身的老人李平,两人因此结缘,2014年,郑华开始照顾李平,洗衣服、烧饭、生病住院.....郑华成为李平唯一的依靠。在李平的要求下,两人到公证处办理了意定监护公证,李平去世后,郑华凭借公证书继承了老人在上海的房子。
李平没有将身后财产留给远在国外的女儿,而是给了常年照顾自己的郑华。其实,对大部分老人而言,定期汇款永远比不上早餐儿女做的一碗清粥,远在天边的问候永远比不上近在眼前的陪伴。
办理意定监护公证的年轻人:
中国老年人口2亿多,像李平这样的独居老人超2000万,有的一生未婚,有的儿女远在他乡。很多老人发现,人至暮年,最大的悲伤莫过于手术时找不到一个可以为自己签字的家属。
如果家人不在身边,找一个靠得住的人做自己的监护人也许是一个相对理想的解决办法。
不久前,正值壮年的小陈因病住院,签手术同意书的时候,他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无助。父母、外祖父母已经离世,作为家中独子,他既没有兄弟姐妹依靠,也没有其他近亲属帮忙,如果自己昏迷或意识不清,根本无人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小陈出院后,和好友王先生一起来到成都公证处申请办理意定监护公证,指定王先生为自己的监护人,拿到公证书的那一刻,小陈彻底放下心来。
什么是意定监护公证:
意定监护公证是公证机构确认意定监护协议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其目的在于保护被监护人利益,充分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监护人需要对被监护人履行人身照顾、医疗救护、财产保护、权益维护、死亡丧葬等职责。
意定监护公证的作用:
意定监护公证是我国养老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法律手段确保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有自己信任的监护人行使监护职责,避免当事人由于家庭矛盾、情感纠纷等原因,配偶、子女等法定监护人不能或不愿意行使监护职责,最终导致当事人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后,生活质量得不到保障。
近年来,也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考虑如何保障生命安全和身后财产归属问题,办理意定监护公证的群体日益年轻化。这一现象既反映了人们对生命安全问题的重视,也说明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意定监护公证日益成为体现被监护人真实意愿,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办理意定监护公证需要注意的问题:
合理确定公证主体。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公证机构申办办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公证申请人应为意定监护的设立人和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双方;
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应履行保密义务。意定监护协议公证办理后,公证机构、公证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协议双方以外的第三人透露意定监护协议的内容,以维护意定监护协议双方,特别是设立意定监护的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意定监护条件实现时,公证机构可以根据申请,向意定监护的设立人的所有法定监护人公开意定监护公证文书;
公证机构办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应当在公证书出具后及时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上传至全国公证管理系统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