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专属公证员②线上办证除疑难,社区公证暖心间
发布日期:2022-09-20
疫情期间,医护人员、志愿者和相关工作人员做出了巨大牺牲和贡献,作为法律服务窗口,成都公证处公证员们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不仅为广大市民提供24小时线上公证服务,还深入社区一线,传播法律知识,普及法律意识,帮助困难市民及时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问题。
社区专属公证员团队
成都公证处社区专属公证员服务队共11人,是成都公证处落实便民法律举措的成功实践,也是服务社区居民,充分发挥公证社会职能的新模式。以下是成都公证处社区专属公证员服务队部分成员:
孙艳玲 事业发展部
四级公证员
业务范围:国内民商事类公证
擅长领域:继承类公证法律服务
联系方式:13880493113
毛亚东 金融业务部
三级公证员
业务范围:国内民商事、涉外类公证
擅长领域:国内民商事类公证事项
联系方式:13882192673
郝亚 证据保全部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四级公证员
业务范围:国内民商事类公证
擅长领域:证据保全类公证法律服务
联系电话:18380140373
章莲筠 质量管理部(复查投诉部)
四级公证员
业务范围:国内民商事类公证
擅长领域:国内民事类公证事项
联系电话:15908111090
李蕾 司法辅助事务部
四级公证员
业务范围:国内民商事、涉外类公证
擅长领域:委托、声明、遗嘱类公证法律服务
联系电话:13608238260
原野 金融业务部
二级公证员
业务范围:国内商事、涉外公证
擅长领域:国内商事类公证事项
联系电话:13618001930
防疫期间的社区服务:
疫情发生后,成都公证处专属公证员服务队深入社区疫情防控一线,在严格遵守疫情管控的前提下,积极为社区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为当事人办实事解难题。
成都公证处事业发展部副部长、公证员孙艳玲正在和当事人进行视频会议。自从开始居家办公,孙艳玲的电话、微信响不停,接听咨询信息,在线答疑,线上办证,是她每天都要做的工作。她说:“作为法律服务窗口工作者,帮助当事人解决办证难题是我的工作,只要当事人需要,随叫随到。”
流调是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的主要目的就是:调查病例的传染源、判定追踪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群、调查分析疫情传播特征和传播链。此时,成都公证处金融业务部部长、公证员毛亚东正在协助社区工作者对社区居民进行流调,她的流调数据将成为社区填补防控漏洞、布局精准防控举措的重要依据。
成都公证处证据保全部部长、金沙公证研究中心主任、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公证员郝亚正在为当事人拟定证据保全方案。受疫情影响,当事人无法现场办理公证,郝亚第一时间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和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到相关情况后,凭借多年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为当事人制定最佳公证方案,她出具的公证书将为后期当事人依法维权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普及公证法律知识,提高公证法律知识的覆盖面和知晓率,对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减少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成都公证处质量管理部(复查投诉部)部长、公证员章莲筠利用空余时间,通过语音、视频、文字解说等多种方式为小区业主们进行公证知识宣讲,扩大公证宣传面,帮助社区居民提高依法维权意识。
小区里不会做饭的年轻人点不到外卖了,成都公证处司法辅助事务部副部长、公证员李蕾正在家中录制做饭视频,从食材准备到操作步骤,李蕾将做饭过程记录下来,通过微信发送给社区不会做饭的年轻人。李蕾说:“年轻人学会做饭才能学会生活,照顾好自己同样在为疫情防控助力。”
成立社区法律服务团队既是加强街道治理能力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也是在满足群众法律需求机制体制上的一次创新。成都公证处副主任、公证员原野和社区律师共同组建了社区法律服务团队,在社区群为居民提供线上法律咨询服务。社区法律服务团队的成立将公证员、社区、法律服务律师团组合在一起,形成服务合力,对引导居民依法反映诉求、依法解决问题,提升社区依法治理能力和居民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社区专属公证服务事项
根据当事人申请,社区专属公证员可办理的公证服务事项包括:
序号序号 | 社区专属公证服务事项类型 社区专属公证服务事项类型 |
1 | 公证法律知识宣讲。为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公证法律服务。依申请担任家庭法律顾问。 |
2 | 参与各类民商事法律纠纷的调解。拟定各类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 |
3 | 婚前财产协议、夫妻财产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意定监护合同等。 |
4 | 委托、声明、遗嘱等。 |
5 | 依申请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财产、物品、文书等。 |
6 | 继承权。代为核实证明、代为调查等公证延伸服务。 |
7 | 财产传承:如遗嘱的执行及遗产分配、代办事务等。 |
8 | 出生、生存、死亡、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等。 |
9 | 财产买卖、赠与等。 |
10 | 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事项。 |
11 | 成绩单、学历、专业职务(职业资格)、经历、有无犯罪记录等。 |
12 | 文本上的签名、印鉴、日期等属实。 |
13 | 文本的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
14 | 重大建设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招投标、评审、公示等。 |
15 | 公司设立、注册登记情况、企业资信情况、公司章程、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等。 |
16 | 合同、协议; 并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 |
17 | 电子证据保全公证:网页内容、手机短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 |
18 | 其他证据保全公证: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反不正当竞争等。 |
19 | 证明拍卖、财产清点、物品封存或者销毁等。 |
20 | 提存。 |
21 | 法律、法规规定或经指定的公证登记事项。 |
22 | 其他非讼法律事务。 |
23 | 根据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申请或者参照国际惯例需要办理的公证。 |
疫情期间,成都公证处公证员将24小时为当事人提供线上办证服务,需要办证的市民朋友,可通过“成都云公证”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办理或拨打社区专属公证员联系电话进行预约。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