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 邮寄送达为民解负
发布日期:2021-10-13
近日,成都公证处金融业务部公证员文雯接到成都某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的电话,请求为其办理证据保全公证。
在进一步的详细交谈中文雯了解到该公司是要办理《告知函》邮寄送达公证。因该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与某广场公寓的业主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并统一委托该公司向开发商收房,但是因为疫情对长租公寓业态的冲击,现该公司决定将承租的业主的房屋分租给另一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酒店经营。收房在即,当日必须完成邮寄送达《告知函》给382位业主。
公证员文雯当天获悉情况后,与申请人在电话里进行沟通,随即和公证人员周蓓洁出发去郫都区,下午三点到晚上七点在短短的四个小时里为该公司邮寄382份《告知函》进行了邮寄送达行为保全证据公证,身体力行地实践我处的让当事人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 工作要求,大大节约当事人的办证成本。
在本次证据保全服务中,文雯同志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将当事人的需求放在首位,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了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为当事人办好事、办实事、办成事。在法治社会中,固定自身履行义务、尽到责任的证据,对维护其合法权益至关重要。邮寄送达公证,更强有力地证明了当事人履行发送各类文件的通知义务,由于公证员的身份和职责特点,文书送达的效力也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