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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成都市司法局所属一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总成绩排名及体检安排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28

根据《2020年度成都市司法局所属一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将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及体检安排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按照《公告》规定,本次招聘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体检时间安排在2020年9月1日至9月4日期间,由我局和招聘单位组织前往参加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体检人员体检当天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考生面试通知书》、近期2寸照片2张。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人代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参加招录的资格。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检录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请参加体检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体检当日须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检测。

(三)体检复检。按照《公告》规定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递补。按照《公告》规定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成都市司法局,028-61888765;

监督电话:成都市纪委监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028-61881907。

附件:成都市司法局所属一家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情况公示.xls




成都市司法局网站:

http://cdjustice.chengdu.gov.cn/cdsfju/c135384/2020-08/28/content_67bb439a37a24dafa115ea2eee289e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