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公证处家事法律服务中心装修施工单位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06
为优化我处家事法律服务中心业务服务环境,在满足日常服务功能的基础上最大化满足群众需求,现面向社会以比选方式择优选定一家优质施工单位进行装修。现将相关情况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成都公证处家事法律服务中心装修施工单位比选。
二、项目内容
比选确定成都公证处家事法律服务中心的专项装修施工单位。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近三年以来完成3个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
3.企业资质等级应不低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4.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企业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以来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行为,提供由装修公司所在地工商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参加。
四、报名所需资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不提供)。
3.装修施工团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专项服务方案。
五、其他要求
1.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公证处家事法律服务中心装修施工报价总额不超过6万元。
2.成都公证处家事法律服务中心装修施工设计图及比选评分表(见附件)。
3.施工总工期最长不得超过25天。
六、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1.比选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17:00。
2.比选申请人于截止时间前,可通过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将密封并标记的比选材料交至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302号凯乐广场五楼成都公证处行政部办公室(507室)。如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时间以我处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七、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公证处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302号凯乐广场五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61675735
附件1:成都市公证处家事业务部城东服务中心装修设计方案.doc
附件2:装修评分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