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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公证处2024年-2027年采购工作招标代理机构(二次)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3

因工作需要,我处拟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定一家代理机构作为执行单位,负责《成都公证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范围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在2024年-2027年期间的相关招标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公证处2024年-2027年采购工作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二次)  

二、项目内容

比选确定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公证处2024年-2027年采购工作招标代理机构(二次)。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标准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二)具有有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质,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备案;

(三)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报名所需资料

(一)比选单位的基础资料(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者含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四川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查询结果截图。

(三)公司基本情况简介(含人员规模、服务范围、代表性案例等);

(四)招标代理实施方案等材料。

以上资料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鲜章)。

五、递交方式和截止时间

比选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16:00。比选申请人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并标记的比选材料递交至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306号凯乐广场4楼成都公证处后勤办公室,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六、比选人联系方式

  人: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公证处

    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306号凯乐广场4楼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28-86261859


附件1:采购工作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评分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