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证处多措并举 扎实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7-07-27
在我市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统一部署推进阶段,我处严格按照市纪委部署及市局要求,采取多种措施,真抓实干,确保“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高位谋划,全员覆盖。我处将专项治理基层“微腐败”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于5月31日下午召开专题会议,由支部书记向海平传达学习市局《关于印发<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报了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具体分工和推进措施,明确了将在全处范围内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并要求大家要紧跟市纪委和市局党组统一部署要求,按照我处工作安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微信、微博、官网以及LED显示屏、处内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对外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引导广大群众广泛监督,在办证大厅设置治理“微腐败”意见箱、意见簿,在处内外营造重拳治理基层“微腐败”的工作氛围,杜绝微腐败现象出现;在公益普法、接待当事人过程中,发放我处《专项治理“微腐败”民意调查问卷》,主动向群众及办证当事人收集意见建议,并汇总形成意见建议清单,纳入自查自纠阶段的对照检查清单,通过落实举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倒排时间,深入自查。严格按照专项治理“微腐败”五个阶段倒排工作进度,把抓好自查自纠作为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工作,通过全处会议、部门内部会议,结合市局有关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治理内容和我处公证业务实际,提前梳理出了在公证服务、廉洁自律、履职尽责等方面易发生腐败行为的问题清单,结合群众反馈意见汇总形成对照检查清单,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采取分层点评方式就干部职工自查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点评。
四、健全机制,持续推进。在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员工请休假制度的前提下,建立外出人员报备机制,明确外出报备要求及奖惩措施,对外出不报备的,将严肃追究纪律责任,促进作风进一步转变;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完善教育提醒机制,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警示教育、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大家自觉抵制“微腐败”,6月份累计开展谈心谈话20余人次;完善创先争优机制,注重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面向社会开展我处“身边最美党员”评选活动,通过选树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组织党员深入社区问社情民意,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以优良党风推动“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